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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丈夫酒后打妻子致坠楼跳下施救,检方:主观恶性较小,决定不起诉】
8月21日,内蒙古东乌珠穆沁旗检察院公开了一份不起诉决定书。决定书披露了2020年3月22日23时左右的一起家庭争执案件。据决定书透露,在那天晚上,照某某因醉酒与妻子杨某某发生争执。照某某先在南卧室殴打了杨某某,然后追到北卧室再次对她实施殴打。之后,杨某某返回南卧室并反锁了房门,照某某一直在敲打和踢门,要求开门。在此期间,杨某某试图从卧室窗户逃离,但不慎坠楼并受了头部伤。检方认为,照某某的行为构成了刑法第234条的犯罪,但因犯罪情节较轻。经考虑,照某某在杨某某坠楼后也毫不犹豫地跳下窗户去救人,并为了治疗筹集了将近40万元的医疗费用。此外,他对杨某某一直给予细心的照顾,两人目前仍然维持着共同生活。基于以上原因,检方决定对照某某不予起诉。